死亡权没有无限的选择:卫生部提到了协助自杀的未来

卫生部和总检察长办公室都认为,讨论不再由法院决定,而应由国会决定。

宪法法院正在处理另一项关于在某些医疗协助自杀案件中非刑罪化的申诉,以此替代尽早享有有尊严地死亡的权利,卫生部在该投诉中反对卫生部作出的实质性决定。高等法院。

据报纸《El Tiempo》报道,卫生投资组合向法院发送了一个概念,涉及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实验室DesClab 提起的诉讼的研究,该实验室是一家平台,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旨在 “将人权付诸行动”。

卫生部采取了与国家总检察长办公室相同的立场,即宪法法院不应就请愿作出裁决,而应由共和国议会就此事立法,主要原因有两个。

DesClab 的诉讼辩称,允许安乐死是不相容的,安乐死是一种受宪法法院本身保护的权利,同时为医疗协助的自杀提供援助是违法的。通过这个过程,他们寻求SMA的参与者在获得自由同意,诊断出人身伤害或严重且无法治愈的疾病,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痛苦影响患者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观念时,不要犯罪。

卫生部可能将协助自杀纳入国会正在讨论的自愿终结生命之外的替代方案的第一个理由是,安乐死的非刑罪化已经保障了这项个人自由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只能决定保障基本权利。

报纸《El Tiempo 》援引的概念说:“缺少SMA选项并不限制提前有尊严地死亡的基本权利,也不会阻止在满足获得这种选择的条件时提供援助。”保证不是无限的;而且安乐死无法与协助自杀相提并论。

卫生部的另一个原因是程序性的。根据这一概念,除了《全球统一制度》需要结构、药品、援助等条件外,通过非刑罪化创造替代品还会影响其发展方式

同样,他认为这样做可能 “加剧因缺乏法律而导致的本已复杂的法律福利紧张局势”。这种情况在2021年进行的安乐死案件中很明显,这些案件受到对法院判决的各种解释的阻碍。

对检察官办公室来说,这就是为什么辩论不再是法院的责任,而是国会的责任。他认为,高等法院对刑事定罪的控制旨在防止一项核心权利受到影响,而不是为了填补监管方面的空白。

检察官办公室坚持认为,有尊严地死亡的权利受到保护,有可能发生安乐死,因此,将协助自杀合法化属于国会的职权范围,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决定终结生命的自由,这种自由已经受到了宪法法院。

检察官办公室并不否认协助自杀可能成为保障有尊严地死亡权的一种替代办法,但事实是,根据权力分立原则,它必须得到国会的授权,作为过渡到早死的有效程序,《El Tiempo》援引《时报》的话说,这是通过一项由人民代表而不是宪法法院批准的蓄意法律来实现的。

在安乐死中,是医务人员诱使患者死亡,而在医疗辅助自杀中,顾名思义,是同一位患者在专业人员的陪同下导致自己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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